天平規程與規范兩種校準方法的區別
導讀:1. 示值誤差 在進行示值誤差測試時,規程與規范要求從零載荷加至最大秤量,選擇的試驗載荷點應等間距,均包括零點、最大秤量點或接近最大秤量點。但是,規程還要求包括最小秤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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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24-02-23 09:21【大 中 小】
1. 示值誤差
在進行示值誤差測試時,規程與規范要求從零載荷加至最大秤量,選擇的試驗載荷點應等間距,均包括零點、最大秤量點或接近最大秤量點。但是,規程還要求包括最小秤量、接近最大允許誤差改變點試驗載荷點。特別應注意的是,規程在加載過程,
不能使電子天平處于空載狀態。規范則提出測量過程中的每一步可卸載載荷,每次加載前秤盤應清零,或者也可以不卸載載荷。
2. 重復性
依據 JJG1036-2008 進行重復性試驗時,通常選用不小于 80%Max 的試驗載荷,而 JJF1847-2020 則要求試驗載荷在接近 50%Max 到接近 100%Max 之間選取即可。
3. 同載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誤差
在評定電子天平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時,依據JJG1036-2008 方法校準,并沒有進行此項試驗。而JJF1847-2020 要求將同載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誤差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考慮進來,通過不同位置的示值與中間位置示值的最大差值來表示示值誤差。